云南红河州受害者伤情鉴定多次遭拒绝
第一次拒绝:住院区间受害者请求公安开委托书做伤情鉴定,被拒绝为必须等出院后才能开。第二次拒绝:现已出院后,也开了委托书,3次去了委托的的司法鉴定中心说明做伤情鉴定,法医回复:由于病人口腔内
多处骨折做不了,等3个月后恢复了再做;当时受害者请法医开一个书面证明,法医称不是做不了而是时间问题。
第三次拒绝:咨询弥勒公安回复称这伤情只有法医才知道,他们是不确定的。
昆明其它司法鉴定中心咨询回复:伤情鉴定完全可以做的,只要有公安的委托书不存在做不了的情况。
律师回复:这伤情鉴定案发时理应当地公安就可以做,住院区间也可以做,现在出院了不能做结果还要等到三个月后才能做的说法,确实一点说不通不合理的。
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院诊断为:下颌骨骨折
报警当地派出所: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派出所110
案发地点时间: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黑泥沟村2014年3月29日
案件类型:人身伤害(被别人主动打伤)
据受害者小道消息:对方有熟人,当然这没有任何证明也仅此是受害者听到的风声和推测。
弥勒政法委回应:三个月后做伤情鉴定是合理的,如果到时不做再找他们。
问题:请问受害者现在应该怎么做才可以得到一个有效且合理的解决结果?
(下图附出院证明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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